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时表示,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
老百姓反映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所依据的主要是“情理”标准。至于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待遇的法律法规是些什么,以及已“完善”到了什么程度,多数群众的确难以达到“信息对称”,恐怕连王野平也未必能说得清楚。
群众觉得电价上调过快难以承受,觉得有些不公平,为什么不能对电力企业职工的待遇“非议”一下?非议当然也是一种表达,而表达首先是一种权力。公共事务终归都要接受来自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检验甚至是历史的检验。
法律不外乎人情。某些事引起的群众非议很多而且越来越多,恰恰是一个重要的信号: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不是存在问题?是不是有待修改完善?